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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速递!死亡赔偿金可以用于清偿死者生前债务吗?

时间:2023-04-08 15:06:11 来源:法问

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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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可以用于清偿死者生前债务吗?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徐沈斌律师解答:

死亡赔偿金不能用于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死者生前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所以其不能用于清偿债务。但是,近亲属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用来清偿死者生前债务。

“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钱袋共同”关系的近亲属,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徐沈斌律师解析:

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在近亲属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死亡赔偿金分割协议公证;在认定近亲属身份时,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引入公证环节,可以有利于合理分配、支取死亡赔偿金,从而降低纠纷产生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徐沈斌律师简介

徐沈斌律师是绍兴市优秀青年律师,其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华东律师论坛、浙江律师论坛、绍兴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上获奖。现担任绍兴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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