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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简讯: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由车主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3-03-31 08:06:18 来源:法问

在现实生活中盗窃是经常生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其中汽车被盗是经常出现的,车主将汽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时,汽车就有可能被盗贼盗走,如果汽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资料图片)

网友咨询:新买了一辆车,凌晨车被朋友偷去,在被盗的当天晚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车是买的全险。这样改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四川能言律师事务所刘昊林律师解答:

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机动车的所有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被盗后,车主第一时间应该报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在保险人指定的报纸上登报声明。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的,可带齐以下证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与被保险人联系,到丢失地点进行查勘,并协助被保险人进行后续环节的处理。

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才可到承保公司进行索赔;如在60天内找回了,但是在此期间车辆损坏或零部件丢失,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修复费用。

刘昊林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所主张的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指的是不承担交通肇事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并非范指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于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是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社会应当履行的义务。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履行该法定义务,使得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丧失了请求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的权利。因此如果被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机动车没有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当于交强险保险公司所承担的垫付责任。

机动车辆被盗理赔流程:

1、速向公安刑侦部门(110)报案(24小时内)。

2、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损失确认:

具体内容:

1.到市级以上报社发布寻车启示,索取并保存当期报纸。

2. 3个月后到公安刑侦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

3. 3个月后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失窃车辆牌证注销手续。

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领取赔款,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办理报废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八章注销登记第四十四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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