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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实时: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哪些情形无效?

时间:2023-03-26 11:16:11 来源:法问

建筑工程分包是建筑工程中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不管是分包给个人,还是分包给其它具有同样业务的公司,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完成工程建设,那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哪些情形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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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哪些情形无效?


(资料图)

王涛律师解答: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情形一: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施工劳务分无效包情形二: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情形三: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

王涛律师补充:

存在如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王涛律师结语:建筑企业要选择最合适的劳务分包模式,就需要对“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的增值税征收情况全面了解,才能在选择劳务分包模式时了然于胸。

标签: 劳务分包 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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